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政法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畅通信访渠道,维护好群众利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现将区“政法四长”公开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接访时间:每月每周二 上午9时至12时(节假日除外)接访地点: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区信访局西侧)参加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2.信访诉求应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多人反映同一诉求,应推选代表,人数不超过3人。3.来访人员应当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反映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到有序、理性、文明反映诉求。4.反映诉求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缠访、闹访、越级访;不得在接访场所滞留、滋事,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社会秩序等行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置。中共峄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