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大众日报》以《“峄调即和”塑造祥和峄城》为题,刊登了我区搭建“峄调即和”平台,优化升级矛盾纠纷11月3日,记者从枣庄市峄城区委政法委了解到,最近在省民调办的民生调查中,该区社会治安调查成绩居枣庄市第一名,这是全区全力打造“峄调即和”多元化解品牌结出的硕果。
2019年以来,全区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43件,调解满意率达到94.7%,避免民转刑案件11起。全区5年以上信访积案化解率为100%。
去年,峄城区借助“榴乡诉递”和“雪亮工程”,搭建“峄调即和”平台,优化升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开通三级账号352个,实现网上受理、流转等多项功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通过线上平台和视频远程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37件。
同时,搭建线下平台,集成服务。纵向上,区级整合综治、司法、信访等方面力量,设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镇(街)、村(居)依托“一委两中心”,建立各类调解组织339个。横向上,建立调解组织14个,建立以国家级优秀调解员命名的专家调解室3个,“两代表一委员”等品牌调解室6个,构建起区域统筹、行业融合、多方协作的工作格局。
畅通网络通道,防止矛盾积聚。创新实施“榴乡诉递”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试运行以来,各类诉求办结满意率达98.5%。在“榴乡诉递”微信公众号内开设《峄调即和》栏目,一般的矛盾纠纷由镇(街)调节,复杂的矛盾纠纷由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分析研判分流化解。整合网格员、调解员等力量,对潜在的风险点及时掌握、跟进解决。突出精准预防,对苗头性隐患开展滚动排查,确保第一时间源头防控。在区市民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为矛盾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2019年以来,共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80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损失800余万元。在全区332个行政村(居)设立便民法律服务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配备到位,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发挥“峄调即和”优势,主攻矛盾纠纷重点领域。推动访调对接,实现初信初访就地化解。区、镇(街)设立“访调对接”中心、调解工作室,整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队伍参与进来。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信访矛盾纠纷,信访部门填写“访调对接”移送单及人民调解申请书,书面移交镇(街)或区直部门“访调对接”办公室,依法进行信访事项调解;推动公调对接,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建立三级公调对接机制,出台公调对接工作规范,选派专兼职调解员一体化对接,组建调解队伍。2017年以来,累计受理纠纷1623件,调解成功1272起,调解成功率达到78%,防止“民转刑”案件330余起。推动诉调对接,有效控制诉讼增量。邀请22名专兼职调解员常驻法院和法庭。完善诉前导诉分流机制,建立和解中心,有效办理诉前委派、诉中委托案件120件,调解成功30件,调解成功率为25%。设立两个速裁团队,按照“1+1+N+1”的办案模式,实现调解和速裁的有机结合。今年以来,共办理速裁案件160余件,占峄城法院一审民事案件数量的近30%。
健全机制,确保矛盾纠纷长效化解。实行矛盾纠纷“红黄蓝三色预警”。对容易激化升级的矛盾纠纷,作出“红色”预警通报,由县级领导包案化解。对可能引发治安案件的矛盾纠纷,作出“黄色”预警,由属地镇(街)、部门主要领导包案化解。对经调处可以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作出“蓝色”预警,由属地包案化解。截至目前,共发出预警通报12起,全部得到妥善化解。
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激化前。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实现程序、制度和司法救济的有机衔接。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行政机关坚持把调解作为前置措施,及时依法依规调解。
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健全落实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各项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推行矛盾纠纷首调负责制,对属于本单位、本部门、本领域调处的矛盾纠纷,由最先受理部门进行调解;对跨部门的矛盾纠纷,整合力量,联动解决。
将调解经费和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区财政每年列支预算80万元用于村级专职调解员工资补贴,30万元用于个案奖补。对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每件补助500至1500元,实行“一案一补”。去年以来,全区累计发放个案奖补12万余元。同时,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围,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取得实效。多元化解信息系统,打造“峄调即和”多元化解品牌的典型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