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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奏响和谐乐章

来源:陈晓霖编辑:管理员时间:2017-12-29

吴林街道位于峄城东郊,下辖36个行政村、52个自然村,人口3.2余万人。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枣台公路、郯薛公路、峄城南外环、吴底公路横穿其中,人流和车流量较大,各类矛盾纠纷频发。

近年来,吴林司法所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辖区各方面的力量,强化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维护了辖区稳定,赢得了老百姓的广泛赞誉。

抓组织建设,夯实基础

“人民调解无小事”,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吴林司法所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作用。

抓好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辖区共设36个居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8名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对其进行岗前业务知识培训,并定期对台账规范化书写、复杂纠纷移交函填写、口头调解协议书制作等工作实务进行现场模拟和学习;为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司法所重视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与任期内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相结合,坚持每月一法学习,通过学习《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多项法律、法规,推进人民调解员学习的常态化、制度化。同时,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要求,全街道各居人民调委会的印章、规章制度做到规范化、统一化,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周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纠纷受理登记、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重大疑难纠纷上报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抓网络管理,全面覆盖

以心近、身近、情近为便民服务宗旨,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难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司法所推行网络化管理模式,真正做到调解服务全覆盖。

吴林街道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7个,其中居人民调解委员会36个,各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配齐调解主任,成立了由3-9人组成的调解组。司法所指导各居每10户设立一名调解员兼信息员,每50户设立一名调解组长,调解组长由调委会成员担任,并在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配齐调解员兼信息员,负责务工、经营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切实做到“哪里需要调解,调解网络即延伸到哪里”,实现了调解网络“纵向到底”目标。对于山林地纠纷、宅基地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复杂纠纷,司法所积极加强与派出所、经管站、信访办、综治办、底阁检察室等部门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接,并成立了公调对接调解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联调联动,实现人民调解无缝对接,调解网络向“横向延伸”。

 

抓有利时机,化解矛盾

为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吴林司法所及时做好村居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抓住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主要矛盾,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在重大节日节点通过排查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的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对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本辖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力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调解居民矛盾中,吴林司法所摸索出了一些自己的经验,即调解邻里纠纷三步骤:先听、再劝、最后调。听,是为了避免双方各执一词;劝,是为了双方都能各退一步,从而设身处地的为对方着想;最后才是调解,依据法律和公序良俗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从而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矛盾纠纷。2016年在吴林辖区某洗浴中心里,发生了一残疾老人因洗澡发生摔伤一事,期间双方当事人对老人摔伤的原因和赔偿问题一直争论不休,最终未达成一致协议。2017年9月份老人到司法所申请调解,在调解员积极调解下,圆满的化解了这长达一年多的矛盾纠纷,有效遏制了因处理不当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和越级上访事件。

像这样成功化解居民矛盾的事例还有很多,调解员用自己的真心、耐心和热心,如春风般化解了纠纷,而把甘霖洒在老百姓心头上。

 

抓法治教育,标本兼治

人民调解离不开宣传,调处已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治本工作,则要通过抓好普法学习教育,提高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吴林司法所以群众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选取群众聚集多的集市、广场建立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基地,定期到学校、村居举办法治大讲堂,今年以来共开展“送法进校园”10次,“送法进村”16次,发放法治宣传单3000余份通过宣传画单、宣传标语,宣传法律知识,使法治宣传深入人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不必要的上访和新的矛盾纠纷产生和激化,预防民间纠纷效果显著。

近年来,吴林司法所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50余件,调解率始终为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其中引导群众走司法程序20件,没有一件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成为了化解当地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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