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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 峄城区“检察+妇联”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协作配合机制

来源:编辑:时间:2024-07-03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中的协作,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化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2024年6月26日,峄城区检察院与区妇联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峄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东,峄城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魏芳,峄城区检察院相关部室人员及镇街妇联主席参加活动。


《意见》指出:

双方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与妇联组织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配合衔接,在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全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明确:

双方要建立线索互移、协作办案、保护救助、矛盾化解、信息共享、法治宣传、犯罪预防等多项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支持起诉、联合救助等方式和手段,努力提高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专业化和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质效。

《意见》要求:

双方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明确责任部门和专门联络员,强化沟通协作,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各项协作机制走深走实,携手开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新篇章。

会签仪式后,双方就低龄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何处置问题、《反家庭暴力法》在基层的适用、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具体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就《意见》的落实衔接进一步达成共识。


魏芳主席对区检察院长期致力于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本次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职责,优化了工作流程,强化了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对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共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机制保障。


杜东检察长就进一步发挥“检察+妇联”职能优势、增进工作质效,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能动履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意义,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开展好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二是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检察机关与各级妇联组织密切协作,推进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三是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依托“青未了·榴花朵朵”未检团队及“一镇一检”工作机制,以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增强妇女儿童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该《意见》的出台,是峄城区检察院为大局服务、做实做优检察为民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峄城区检察院将以“意见”为抓手,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充分运用“检察+妇联”的协同共治优势,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依法能动履职,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守护民生民利、提升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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