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名山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人文地域特色及检察工作职能,峄城区检察院制定了《峄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 “益心守护石榴红”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2024年5月31日,峄城区检察院与枣庄冠世榴园风景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风管委)就如何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助力冠世榴园综合保护举行了座谈会。风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滕侠,风管委下辖园林规划局局长李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黄亚南,峄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兴伟,第二检察部干警参加座谈。 会上,峄城区检察院介绍了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明确了今后工作中会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问题多发领域,重点监督七大类突出问题,运用好磋商、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手段,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风管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冠世榴园景区的地理位置、历史沿革、特色产业、文旅项目等基本情况,表示冠世榴园的石榴产业取得了“石榴种质保存及创新利用、石榴盆景产业发展、石榴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均领先全国”的丰硕成果。 滕侠副主任表示,冠世榴园景区是枣庄市最早获评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先后荣获国家古石榴森林公园、首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省级风景名胜区等多个称号,峄城石榴在山东省首个通过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双认证,是集石榴资源开发、旅游区建设、绿化美化于一体的园区。通过此次座谈会,全面了解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特别是公益诉讼职能,下一步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配合,按照工作方案的重点,稳步推进工作,力争建立起冠世榴园大保护的格局。 徐兴伟副检察长表示,峄城区检察院将与风管委做好沟通和交流,双方同心同向,运用好磋商、提起诉讼等手段,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助力冠世榴园综合保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合力塑造“水光山色、雅致榴城”的城市品牌,实现冠世榴园综合保护、司法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双赢多赢共赢”局面,展现出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法治担当、检察担当。 会后,与会人员实地查看了风景区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现场,双方从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现有制度的落实、线索及数据的共享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