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12月11日上午9时,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在枣庄市第二十八中学举行“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揭牌仪式。仪式上,枣庄市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与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方冰共同为峄城区首个“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揭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先议工作的实施办法》(草案),与会同志就校园安全先议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会议指出,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权益保护至关重要。为了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和权益,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协调合作,形成保护合力。二、夯实家庭监护主体,建立家庭沟通机制,发挥家庭保护作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三、优化学校教育管理,发挥好心理辅导师作用,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心理问题,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四、构建社区预防体系,精准开展“一对一”帮扶,针对不同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和支持,提升整体防护水平。 同时,会议强调了要深入探索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先议机制,审慎审查每一个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精准分级并采取恰当的保护性处分措施,为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树起坚实屏障。 下一步,峄城区人民法院将联合成员单位以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为依托,加强协调配合,持续夯实、创新未成年人保护举措,推动峄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