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马上办 纠纷云上解”司法服务站设立以来,峄城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润榴乡”品牌效应,全力护航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峄城法院榴园法庭里,一场激烈的争论正在上演。榴园镇某村民委员会与村民高某分别坐在原告席与被告席上,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我说过我不给钱了吗?我说了有钱就给,一转脸就起诉我!”高某激动地说道。“你说你有钱就给,那大家伙都说有钱就给,集体怎么办了?”村委会代理人也据理力争。“都别吵,有话好好说,还没开庭呢,火药味就这么足。”承办法官及时出声,制止了双方的争执。这是一起村集体和村民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来化解双方矛盾。在与被告高某的交流中,法官了解到被告高某在承包地上种植的都是石榴树,并且高某本人有继续租赁的意愿,为了妥善解决纠纷,法官积极尝试促成当事人调解。在征求被告意见后,法官又与原告方进行了深入交谈。“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刚来咱们这里考察,石榴产业现在正大力发展,咱们作为村集体也得充分响应号召啊。”法官语重心长的说道。“我们也同意继续给他种,但是他一直没交租金。”“那你们也别涨租金了,都不容易,这也是支持石榴产业发展了。”“行,我们同意,但是他得一次交清租金。”经过几番耐心沟通与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并当场付清了租金。原告村集体申请撤回起诉,这一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司法的温度并未就此停止。“法官,俺的案子是昨天审的,俺租赁的那块地里种的也是石榴树,俺也想继续种,你看看能不能给俺也一块说说。”另一位在场的村民满怀期待地向法官说道。刘莉法官立即与该案件的承办人王孝卫庭长联系沟通,在两位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将该案件也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重新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并即时付清了土地租金。两起案件当天案结事了。法律润泽似细雨无声,催的榴果挂满枝头。峄城法院的法官们始终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的公正与温度,为石榴产业的繁荣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峄城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服务石榴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积极服务乡村振兴,让这片土地上的石榴花绽放得更加绚烂,石榴果结得更加丰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