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改革

峄城公安分局 “五提升”助力“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

来源:杨明编辑:管理员时间:2017-09-2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峄城公安分局结合全区实际,因地制宜,采取“五化”措施,全面推进“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

提升站位高度 队伍建设正规化

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优先定位推进,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由区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公安基层基础攻坚工作上升为全区的党政工程。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勇,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吉洲多次深入村居对警务助理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各镇(街)也积极响应,分别出台了实施意见,把“一村一警务助理”作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警务助理吸收为两委班子成员。


按照“人员本土化、工作专业化”的要求,公安分局对警务助理人选严格审核把关,在全区行政村共选聘警务助理320名,实现了农村地区行政村警务助理全覆盖。同时,按照“政府出资招聘、公安管理使用”的原则,由区、镇两级财政全额保障警务助理的工作经费和补助;公安分局制定了严格的考核管理等制度,对警务助理实行每天调度、每周例会、每月考核、季度奖惩,并明确一名副所长专门负责警务助理工作;加强对警务助理的管理,按照警务助理的考核成绩确定补贴发放金额,兑现奖惩,提高警务助理的工作积极性。

提升配合密度 巡逻防范常态化

公安分局注重加大警务助理培训力度,并明确警务助理是社区民警的助理,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配合开展常态化巡逻防范工作。


工作中,警务助理实行“三统一”模式。一是统一值班,每个警务室附近几个村的警务助理排好值班表,每天由一名警务助理到警务室值班,协助社区民警开展日常工作,受理群众咨询、服务。二是统一巡逻,社区民警每周组织警务助理在辖区集中巡逻不少于2次,形成合力,震慑不法分子。社区民警不组织统一巡逻时,警务助理则每天凌晨和夜晚在自己所在村内巡逻两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三是统一调解,小矛盾由警务助理直接调解,大纠纷由社区民警带领警务助理共同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警务区”。目前,全区警务助理累计调解群众矛盾纠纷600余起。

提升信息准度 围绕主业实战化

为更好的发挥公安机关“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警务助理牢固树立服务实战的理念,紧紧围绕公安机关主责主业开展工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积极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全区警务助理自开展工作以来,累计提供各类信息235条,通过信息线索破获案件9起。7月31日,吴林街道崔庄村警务助理在走访时及时制止了一伙扩大虚假宣传,蛊惑群众购买劣质的洗衣液的人员,并让其将非法所得退还给受骗群众,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警务助理还在日常工作中摸排不稳定因素,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堵塞漏洞。今年以来,警务助理累计发现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76起。

提升科技力度 基础工作信息化

思路决定出路,创新才能发展,警务助理工作要想取得突破,必须要在信息化上下功夫。


为解决警务助理采集信息的存储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公安分局聘请专业研发公司,研发了一款符合峄城公安工作实际、便于操作的村警APP,在全体警务助理和社区民警中推广使用,使警务助理可以随时随地采集基础信息,并将数据录入到数据库中,确保了信息的客观、真实、鲜活,为夯实公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自警务助理工作以来,累计采集各类基础信息32000余条,并全部录入到信息平台。


其中,底阁派出所在村警APP基础上,自主研发了“轻松点”基层基础信息化应用系统,将采集到的信息在卫星云图上进行位置标注,并实现关键字关联检索,相关关联信息实现了“一键搜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底阁派出所警务助理配合社区民警将71类10万余条各类信息,全部录入“轻松点”基层基础信息化应用系统,较好地服务实战。


提升服务广度 服务群众最大化

公安分局在警务室、警务助理工作室设立公安业务代办点,警务助理主动开展代办公安业务、送证上门等服务,只要不必须本人去办的业务,交给警务助理,办好后警务助理会把相关手续送到群众家里,让主动服务成为工作常态。目前,全区警务助理累计代办公安业务750余次,开展上门送证172次。


警务助理还注重利用岗位优势进行宣传发动,不断增强村民群众群防群治的意识,带领群众组织开展邻里守望、邻村联防等活动,指导群众安装防盗设施,并排查辖区视频监控,确保无死角、全覆盖,有力地维护了全区治安稳定。目前,全区警务助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开展安全宣传讲座130余次。


枣庄长安网群
Copyright 2017-2018 www.zzszf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十楼
备案号:鲁ICP备14025379号